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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文黎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访谈

2015年1月14日,襄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文黎,货劳税科科长薛家国,襄城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向东,征管科科长齐卫东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访谈栏目。
访谈时间:2015-01-14 09:30:34
主题嘉宾: 襄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文黎
访谈内容
襄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文黎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访谈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这里是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今天,上线行风热线的嘉宾单位是襄阳市国税局,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走进直播间的各位嘉宾,他们是襄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文黎,货劳税科科长薛家国,襄城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向东,征管科科长齐卫东,欢迎郝局长、胡局长、薛科长、齐科长来到我们的节目。

郝局长: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沟通,欢迎广大听众朋友、纳税人给我们的国税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如果您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等方面有什么需要咨询或者反映的问题都可以在我们节目时间里拨打热线电话与我们的嘉宾进行直接的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听众朋友收听和参与我们的互动。我们都知道,税收工作的宗旨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先请郝局长介绍下2014年我市国税收入实现了多少,在全省处于什么样的定位呢?

郝局长:2014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结构性政策减税和部分传统行业减收等严峻形势,全市国税系统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计划任务。全年共完成国税收入138.88亿元,比上年增收9.76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9.05亿元,比上年增收5.25亿元。全市国税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央级上划收入、工业增值税收入、商业增值税收入、营改增收入、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入、车辆购置税收入等八项收入规模指标排名跃居全省第二位。

主持人:听了郝局长的介绍,真切的感受到国税局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那么我们国税局究竟采取了哪些得力的措施?

郝局长:在狠抓收入的具体工作中,全市国税系统一方面坚持外划协调争税源,以提高分税比例、扩大分税基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烟厂、风神、神龙等划转企业分税方案,先后从广州、武汉等地划转入库税款64.48亿元,比计划税源增加5亿多元;另一方面坚持内强管理找税源,从户籍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基础环节入手,以商贸行业、金融行业、房地产行业、农产品加工行业等薄弱领域为重点,围绕国际税收、股权交易、税收优惠等特殊涉税事项,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和重点评估检查,评查税款逾6亿元。

主持人:征管和服务是国税工作的两项核心业务,刚才郝局长介绍了征收管理方面的情况,那么我们国税局在服务纳税人方面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郝局长: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同时,全市国税系统把优化纳税服务方式、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根本举措,全面实施“便民春风行动”,先后为小微企业、综合资源利用企业、福利企业、出口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办理各类减免退税10亿多元。精心打造县级纳税服务规范,积极搭建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大力推行资料免重报、办税免填单、审批免环节、同城免跑路、服务免收费、评查免打扰的“六免服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征纳氛围,为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

主持人:刚才郝局长提到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什么样的纳税人能够享受,请薛科长给我们听众具体解读一下政策吗?

薛科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公告》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公告》还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主持人:关于代开发票的问题不少听众朋友也比较关心,您能不能也详细讲解一下。

薛科长: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国家机关、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个人、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小商贩,取得收入并需要使用普通发票的,可以在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代开普通发票应提供资料有:一是合法的身份证明。二是有效证明。对申请代开金额不超过500元的只需要提供合法身份证件。

有以下几种情况,不能代开普通发票:

1、已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2、代开金额超过到2万元或连续12个月累计代开金额达到50万元。

3、依法取得应当取得国家行政许可资质后才能从事经营的开采矿产资源、销售医疗器械、药品、卷烟和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等特定货物和服务的。

4、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不符合条件的,包括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全的;提供的身份证明或书面确认证明等核对不一致的;机构所在地、居住地、销售地、劳务或服务发生地均不在所属县(市)区的;不属于主管国税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受理范围的。

主持人:我从新闻媒体上获知,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决定自20151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什么是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具体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有哪些?推进这项工作的有关情况能否介绍一下?

薛科长: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1、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纳税人端税控设备包括金税盘和税控盘(以下统称专用设备)。专用设备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

除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业务对外开具发票一律使用专用设备开具。

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不需要对外开具普通发票,可不使用专用设备;如需要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3、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纳税人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发票为离线发票。离线开票时限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离线开票总金额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累计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

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的设定标准及方法由省国税局确定。

4、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不受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限制。特定纳税人的相关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在综合征管系统中设定,并同步至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5、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将上月开具发票汇总情况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网络报税。

特定纳税人不使用网络报税,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

6、一般纳税人发票认证、稽核比对、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主持人:2014年年初开始,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我们襄城区国税局是如何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请胡局长介绍一下。

胡局长:2014年以来,我们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廉政勤政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良性开展。重点做到“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责任落实关,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对作风建设工作认真进行部署,系统内逐级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把工作作风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工作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还完善了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实行包保责任制,局每位党组成员定期深入包保科室单位抓协调、抓推进、抓检查,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了工作作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严把监督考核关,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突出监督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提高监督整体效能。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制发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在科室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成立了复查工作组,先后对5个科室进行了复查,对检查中发现3大类13小项的问题情况向被复查单位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制定了针对性整改要求并责令限期整改。开展“开门评税优行风”评议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监督员队伍,明察暗访,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国税工作的反应和意见,针对性整改改进;定期开展调查问卷测评活动,召开纳税人座谈会3次,走访所管辖企业1800余户并发放调查问卷,重点针对落实税收政策、执法效能、执法纪律、办税服务、队伍建设征求意见16条,使作风建设更加具备针对性,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2014年,行风评议再次获得全区第一名。

三是严把责任追究关,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常态明察暗访工作,重点刹住刁难纳税人、涉税说情、吃拿卡要报、工作时间饮酒或做与工作无关活动的行为,共进行了明察暗访23次。制发通报6期,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促进队伍作风明显好转。在上级的多次暗访中,区局没有发生一起影响部门形象的问题。

主持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越来越多的进入百姓家庭,而汽车更新换代的步伐日益加快,二手车市场也紧跟着经济发展而活跃。关于二手车购销有什么涉税规定需要我们关注,请胡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好吗?

胡局长:已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包括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购销业务,下同)直接销售二手车时,应纳缴增值税,凭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到二手车交易市场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转移登记联)。

其他纳税人直接销售二手车时,应缴纳增值税,由于其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应首先到机构所在地(居住地)或者二手车市场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然后凭税收缴款书原件到二手车交易市场换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转移登记联)。

自然人直接销售二手车时,免征增值税,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转移登记联)。

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应按二手车实际成交价格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以国家《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确定的评估价格或湖北省二手车交易行业协会《关于规范二手车交易评估价格的意见》确定的最低评估价格为二手车交易增值税计税价格。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访谈马上就要结束了,我们对观众朋友的提问不能在现场一一答复,还恳请大家给予谅解,需要进一步了解政策变化和操作要求的朋友可以登录国税局网站或拨打各办税厅咨询电话。好了,今天的热线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国税局的几位嘉宾。

郝局长:谢谢主持人!谢谢听众朋友!我们将结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企业发展服务、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谢谢大家!再见

主持人: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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